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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丹财采投处〔2020〕1号
丹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柳州市禾乐米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照亮
地  址: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大荣村大荣粮站内第二粮库
江粮大米厂
电  话:13807721486   邮政编码:545103
被投诉人: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绍柱
地  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环城西路127号
电  话:0855-8230990  邮政编码:556000
二、投诉受理情况
丹寨县民政局“丹寨县2020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KJDZC2020-52号)于2020年7月8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定于2020年7月16日下午14时30分,投诉人柳州市禾乐米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就丹寨县民政局“丹寨县2020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食采购项目”向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8月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请求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1.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对柳州市禾乐米业有限公司采取不同资格验证审查和评审标准。
2.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的“丹寨县2020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指向特定供应商及特定行政区,歧视、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1.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标无效。
2.要求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对柳州市禾乐米业有限公司开标现场符合性审查的认定结果作废,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调查事实及处理决定
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向被投诉人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书副本,对该项目招标资料进行了调查、取证,核实了相关情况,审理查明:
投诉事项1:经审查,参加该项目四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时均需要提供:(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3)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谈判保证金交纳依据。经调查,在该项目开标现场符合性审查时柳州市禾乐米业有限公司未完整提供上述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经审查,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的“丹寨县2020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第八项第二条仓储保管要求第一点“供应商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资格和储备量,需提供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符合粮食储备条件的证明文件”,第四点“供应商提供在项目地区拥有30吨及以上固定粮食存储仓房或流动粮食储藏的能力”。该项目开标前已组织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存在歧视性、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采购人丹寨县民政局自身无法解决该项目粮食储存问题;此次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食采购项目,是针对丹寨县困难群众保障性粮食,一旦发生因灾、因困等原因急需粮食救助时必须第一时间将保障性粮食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因此具有一定时效性、特殊性,且粮食储存条件要求较高需具备防潮、防鼠等。结合评审专家意见,本局认为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存在歧视性、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都能提供仓储证明的材料。投诉事项不成立。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
投诉人的上述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事项
另外,我局在处理该项目投诉的过程中,发现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开标当天未开启视频监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责令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5日内完成整改。
本决定自下达之日起生效,如对本决定不服,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丹寨县人民政府或黔东南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丹寨县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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