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水稻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绿色防控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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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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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4022021000177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水稻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绿色防控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五章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二)绿色防控技术参数/诱捕器:3.“诱捕器由8个部件组成,分别是集虫器、锥形壳体、诱芯杆、支架固定器2个、卡扣2个和支撑杆1根。(实物样品不符要求或未提供实物样品视为无效响应) ”;现更正为:“3.诱捕器由6-8个部件组成,分别是集虫器、锥形壳体、诱芯杆、支架固定器2个、卡扣2个和支撑杆1根。(实物样品不符要求或未提供实物样品视为无效响应)” 2、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九章评审标准/3.综合评分/3.3.2综合评分办法/4. 履约能力16%(技术力量12分)/“3.项目负责人从事过水稻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证明)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现更正为:“ 4. 履约能力16%(技术力量12分)3.项目负责人从事过水稻相关工作(县级及以上农业部门证明)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3、其余事项均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子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东环路8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