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公共卫生中心及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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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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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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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湖区公共卫生中心及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A3304010550001510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南湖区公共卫生中心及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20-330402-84-01-123760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2021〕20号、南行审投〔202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1510;总投资:95002.1100万元;招标估算价:74000.0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2.2 建筑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155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700平方米,地下面积57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南湖区公共卫生中心及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含桩基、基坑围护)、建筑幕墙、水电安装(含消防、防排烟)、空调设备安装、电梯设备安装、室外附属工程(含道路、排水工程、景观绿化等)、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管道、厨房设备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含医疗专项工程(含医疗洁净工程投资(手术中心、ICU、产房、消毒供应中心、内镜中心)、医疗气体系统、射线防护和射频屏蔽工程、物流传输系统、被服、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医用纯水系统、实验室、临检中心、标识系统、医院药品自动化分发、医用布帘、家具、医疗设备等)、建筑智能化工程(除管道外)、智慧医院(智慧物联网医院应用支撑平台、后勤综合运维系统)、充电桩、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安装等。 2.4 工期要求:111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185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14时00分。 3.7 其他条件:企业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实行总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1.3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1.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中标价3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费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中标价3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核发时间为准;若为设计项目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中标价3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设计费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中标价3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或者合同金额44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以提供的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核发时间为准;若为设计项目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注: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4月30日至 2021年05月31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5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957322799,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同时,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止2021年5月31日下午14时0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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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备注:。 |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