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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投资大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浦投资大厦项目 工程已由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合浦投资大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字【2021】1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合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合浦县东环大道西侧 
建设规模: 合浦投资大厦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000㎡。主要建设有办公用房,大、中、小型会议室,党群活动室,商业配套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19203.5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8187.13万元,设备购置费 850.01万元,设计费为166.4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设备采购、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852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  月。
2.2招标范围:  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总平、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弱电、照明、防雷、电梯、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消防、暖通、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等、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相呼应)【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的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在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h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 月2 日9 时 00分,地点为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牵头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总负责方)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建安工程费:计量周期为一个月,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hsggzy.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合浦县住建局:0779-7206183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合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之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浦县内                           地    址: 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北海银行城市科技产业城B1栋1202 
邮    编:   536100                                邮    编:  5360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471193052@qq.com 
                
 
附件:【招标文件】合浦投资大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df
              初设评审报告-合浦投资大厦项目.pdf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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