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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永和乡第一初级中学南北校区食堂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永和乡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安阳县永和乡第一初级中学南北校区食堂经营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县永和乡第一初级中学南北校区食堂经营权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编号:HN-LDZB[2021]042907001

4.供应商选定数量:一家;

5.服务期:8年;

6.磋商范围:食堂经营权对外托管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节水)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服务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任一)。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要求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4 月30 日—2021年5月10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 月12日15:00时;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磋商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县永和乡第一初级中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安阳县永和乡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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