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政策梳理及技术咨询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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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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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CLF0121FS00QY25
二、 项目名称: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政策梳理及技术咨询项目
三、 中标(成交)信息:
广东汇安恒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体
1. 供应商名称:广东汇安恒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1408房
供应商名称: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三路雅居乐花园8号二区P51-52号
2. 中标(成交)金额:890,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2.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吴文毓、曾和兰
3. 采购人代表名单:黄建明
4.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收费标准:本次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固定额收费:人民币15000元,服务费已包含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服务费用及验收费用。
2. 收费金额(元):15000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西路1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 附件:
1、 采购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0日
二、 项目名称: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政策梳理及技术咨询项目
三、 中标(成交)信息:
广东汇安恒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体
1. 供应商名称:广东汇安恒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1408房
供应商名称: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三路雅居乐花园8号二区P51-52号
2. 中标(成交)金额:890,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政策梳理及技术咨询 | (一)梳理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技术支持,编制相关工作规范或指引。 (二)编制轨道交通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文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体系建设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提升行业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可控性。 (三)推进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地,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四)提供筹备参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前期工作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 (五)由具备专业法律执业资质的单位对上述技术服务事项提供全过程的合法性评估论证等工作。 |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实施小组人员数不少于5人);如工作需要,采购人将组织集中办公(集中办公的场所不固定,以收到采购人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听从采购人安排。 2.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详细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获奖资格证书复印件。 3.在项目实施期间,除采购人要求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 5.成交供应商应务实工作,合理运用当前政策法规,提交满足项目任务要求的项目成果。 6.该项目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对目实施期间的文件、图纸、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提供项目成果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会同成交供应商,以及相关部门形成例会制度,以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例会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成交供应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并根据会议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简报。 8.项目实施期间,针对采购人的应急通知,成交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电话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9.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可邀请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对专家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有责任继续完善项目成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初步验收以专家组验收合格报告为准;最终验收以采购人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通过为准。 |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2.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吴文毓、曾和兰
3. 采购人代表名单:黄建明
4.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收费标准:本次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固定额收费:人民币15000元,服务费已包含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服务费用及验收费用。
2. 收费金额(元):15000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西路1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 附件:
1、 采购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