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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叶大厦首至四层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金叶大厦首至四层修缮工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叶大厦首至四层修缮工程 的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叶大厦首至四层修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金叶大厦首至四层修缮工程为两个部分:装饰工程做拆除楼地面、砖墙、天花等拆除工程后再重新铺设地砖修缮天花和墙面,新做背景墙和门窗等工程。安装工程为拆除旧设备和卫生器具后重新做卫生间以及大厅电路及灯具安装;一楼做地面墙面翻新等措施,三楼做墙面打通以及翻新墙面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竞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6807.08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2.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要求移交竣工资料并经招标人审定结算后按程序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7%,余下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程序付清。
(2)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16 日至2021年 4 月 22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联系电话:0757-8777836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
5.1.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1.5、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1.6、广东省外的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1.7、投标人企业的信誉承诺书。(根据公告第4.7项进行承诺证明)。
5.1.8、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投标保函形式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2021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 5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7.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开标室。
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三水发展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官网、佛山市三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rxzx.com/)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
邮编:
528100
邮编:
5281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唐小姐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57-87778366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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