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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包头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20〕125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AC2020330 评审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二)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其他材料。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三医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康复路 采购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241470124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 项目负责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 NMAC2020330单一来源招标文件.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2月22日 399,999.00 呼和浩特市祯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西二环路金海五金机电城A座507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崔迪,杜凤莲,李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三医院、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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