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融媒体中心建设(设备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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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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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平乡县融媒体中心建设(设备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PXGP2019-014
采购项目编号:PXGP2019-014
采购人名称:平乡广播电视台 |
采购人地址:平乡县育才路东段 |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平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平乡县中华路中段 |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内容: 平乡县融媒体中心建设(设备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首次公告日期:2019-10-31 08:43 |
变更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本项目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打印并加盖公章有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14时00分 现变更为:2019年11月25日14时00分 |
更正日期:2019-11-11 14:16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