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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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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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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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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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 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 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
2.采购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
3.首次公告日期:2018-11-01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一、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设计资质为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受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日期:2018-11-01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淑婷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望发街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jtzbb@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华夏银行塘沽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357000000179558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或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和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 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8年11月01日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 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
2.采购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
3.首次公告日期:2018-11-01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一、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设计资质为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受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日期:2018-11-01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淑婷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望发街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jtzbb@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华夏银行塘沽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357000000179558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或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78.25 | 78.25 | 工程设计服务 | 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位于东江路东侧绿化带内,起于福州道、止于北塘明渠,全长5.1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6769立方米,砌筑检查井169座,外运及深度处理脱水污泥4000立方米等。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设计招标,中标人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阶段现场服务。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和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 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水管理所东江路排水方涵及管道清淤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号:TGJT-2018-A-1063)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8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