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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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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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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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NNFJ00275
项目名称: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190万元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5.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7 日至2021年5月 12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5楼4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区西河路2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NNFJ00275
项目名称: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190万元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5.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7 日至2021年5月 12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 2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5楼4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 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区西河路2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