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GPC-2018-106)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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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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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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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GPC-2018-106)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ZGPC-2018-106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翀,邬兰,孙晓华,马俊香 ,于新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吴老师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蓟州西大街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蓟州区兴华大街56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不收取代理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JZGPC-2018-106).docx
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24日
受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ZGPC-2018-106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51.1 | 天津森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县人民西大街217号增130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天津森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见“招标文件” | 台 | 40.0 | 0.495 | 19.8 |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天津森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见“招标文件” | 台 | 40.0 | 0.12 | 4.8 |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天津森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见“招标文件” | 台 | 30.0 | 0.45 | 13.5 |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天津森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见“招标文件” | 台 | 40.0 | 0.175 | 7 |
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电脑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天津森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见“招标文件” | 台 | 40.0 | 0.15 | 6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翀,邬兰,孙晓华,马俊香 ,于新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吴老师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蓟州西大街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蓟州区兴华大街56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不收取代理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JZGPC-2018-106).docx
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