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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心医院污水站运营外包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包头市中心医院污水站运营外包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污水站运营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689号 评审日期: 2018年08月20日 公示日期: 2018年08月2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能力的企业;(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60301180922459789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 项目负责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8年08月20日 958,360.00 内蒙古亚欣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大学生创业园8号楼四层4016号  

评审成员:刘洁、薛毅超、张翠娥、白桂花、郭肖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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