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食堂及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AHGP-2018-D-001)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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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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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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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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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食堂及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AHGP-2018-D-00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食堂及场地租赁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食堂及场地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AHGP-2018-D-00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罗茜,刘洁,李宝华,张学静,王慧宝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敬灿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2.采购人地址:北辰区北辰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北辰地税招标文件.doc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受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食堂及场地租赁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食堂及场地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AHGP-2018-D-00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173.8536 | 天津市羽辰盛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南丰路60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食堂及场地租赁项目 | 无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项 | 1.0 | 173.8536 | 173.8536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罗茜,刘洁,李宝华,张学静,王慧宝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敬灿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2.采购人地址:北辰区北辰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北辰地税招标文件.doc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