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公安局天网租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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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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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公安局天网租赁服务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42021000095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5-07 16:06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元鑫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382号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为经办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05-08 09:00到2021-05-10 17:30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广元鑫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2组15号) |
洽谈时间 | 2021-05-13 10:00 |
洽谈地点 | 广元鑫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1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苍溪县杜里社区二组15号,138812777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一条之规定。 2.1、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从2016以来先后中标苍溪县公安天网项目4个,共建设摄像头278路,全部接入苍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同时该公司中标建设的交警抓拍系统、雪亮工程、村村响应急广播、全县安全生产预警平台系统已实现充分互 联互通、资源共享。为保证项目的连续性、一致性以及服务配套要求,推荐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为合法供应商。 2、次采购的216个天网服务点位升级改造,主要原因是租赁服务期限满期,但部分服务点位在此前的租赁服务期间已经进行了更换,且部分设备仍可继续使用。为了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和满足天网项目特征“不间断性”要求,继续使用广电网络的服务可有效避免重复 建设、重新投入、建设周期长、可能影响天网使用质量等情况发生,同时大大降低财政投入,切实为政府减负。 3、当前苍溪广电网络分公司针对天网服务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该团队熟悉本项目系统运行服务流程,服务优势与其他供应商相比尤为明显,这是其他运营商所不具备的条件。 综上所述,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并推荐该公司为单一来源服务供应商。 |
采购品目名称 | 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
行业划分 | L7114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