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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GP-2019-B259)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19-B25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HGP-2019-B25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85 185 其他批发服务 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项目预算
18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6-10
到 2019-06-1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以上1、2条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2 10:00
2.开标时间: 2019-07-02 10: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门先生
2.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红桥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副食品配送服务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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