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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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宣城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厚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101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厚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海螺路与碧云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义逾、曹顺昌、郑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1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胡乐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庾女士、18756312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bUCT0WvCXC212aclUpEzA 提取码: 8gcq
2.主要标的信息.rar
3.谈判记录及最后报价.pdf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厚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海螺路与碧云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义逾、曹顺昌、郑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1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胡乐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庾女士、18756312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bUCT0WvCXC212aclUpEzA 提取码: 8gcq
2.主要标的信息.rar
3.谈判记录及最后报价.pdf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