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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兴华西路(伊尹路至部队大门段)人行道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4-102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兴华西路(伊尹路至部队大门段)人行道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5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01
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人行道砖拆除重新铺设,小游园花架、绿化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卢氏县文峪宏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卢氏药城68号
2,693,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栾川县兴华西路(伊尹路至部队大门段)人行道提升工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0日历天
曹战国
豫241111123048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军伟(组长)、苗 哲、王小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共计贰万壹仟捌佰伍拾壹元整(¥21851元),由成交单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1,85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5月15日 至 2021年05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招标编号:DH2021-062;
4、评审地点:栾川县鸾州大道君山雅苑2楼;
5、.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基建办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基建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长春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鸾州大道君山雅苑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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