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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单除颤仪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对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单除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DCCY20190912)进行询价采购。询价工作已结束,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DCCY20190912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单除颤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共分1个项目包:
(1)项目包名称: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单除颤仪采购项目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3)用途:采购便携式单除颤仪一台。
(4)数量:一台
(5)简要技术要求:本次项目共分1个项目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
(6)采购预算:2.6万元
(7)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二、开标信息
(一)询价时间:2019-10-09
(二)询价地点: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三)询价小组名单:王波、宋平、陶书超
三、询价结果信息
(一)询价信息
成交结果
1.项目包名称: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单除颤仪采购项目
2.成交供应商名称:襄阳市名高商贸有限公司
3.成交供应商地址:枣阳市西城前进路203号
4.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3MA491MMQ0F
5.成交金额:2.49万元
6.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普美康
7.主要成交标的:便携式单除颤仪一台
8.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二)废标信息
四、其它公告事项:
1.代理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60%计取,(224元)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枣阳市吴店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枣阳市吴店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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