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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嘉悦府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联发嘉悦府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1]A0400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榕裕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州榕裕置业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27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000平方米,其中:(1)地上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象山古迹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架空层约200平方米。住宅包含高层18-25层,首层层高为3.9米,标准层层高为2.9米。(2)地下室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地下室层高不大于3.7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联发嘉悦府二期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为:①设计:方案设计(不包括概念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主体(含基础、地下室、古井保护)建筑、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消防工程、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装配式深化设计、铝模深化设计配合、地下室BIM 的技术运用(建立精度为LOD300的建筑BIM模型,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设计预评审,并给出评审报告;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BIM技术进行验证分析、优化设计服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防雷设计、二次装修(包含住宅公共部分、一层大堂、地下室门厅、标准层、电梯轿箱、架空层设计等)、环境景观设计(含古井保护方案、不含展示区及象山古迹景观改造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等专业工程。②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及红线内所有土方回填)、 桩基础工程、古井保护、建筑工程(含主体结构及粗装修工程、装配式及铝模深化设计及施工、门窗栏杆工程、外墙涂料工程、人防工程等)、公区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暖通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施工; ③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89141000  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8285.78万元、设计费暂按:346.32万元、暂定金额为:282.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603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方案设计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2)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3)主体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4)桩基(工程桩)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始施工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10日历天内开工;(5)幕墙、门窗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6)主体施工至正负零: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7)主体达预售: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按主体1/3达售);(8)主体封顶: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240日历天;(9)落架及内外装修完成: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450 日历天;(10)质量竣工预验收: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60 日历天内完成;(11)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603日历天内完成。上述节点延误均按合同约定罚款,在当期进度款扣除。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闽建办筑〔2019〕9号文附表《福建省第四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闽建办筑〔2020〕3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五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六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⑤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15 09:00:00   至   2021-05-20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①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06-07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 号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3. 履约担保期限:  从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 90 天止。采用保函的,若合同约定履约担保期限未到期而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已届满,承包人应在14天内提供新的有效的履约担保,如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合同价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担保在期限满 14 天内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榕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78号鼓山镇人民政府八层833室  , 邮编:  361101  
电子邮件: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A座2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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