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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示]玉屏侗族自治县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北京牧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玉屏侗族自治县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YNHH-CG-2020-27 )的采购结果,确认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合计
图书
详见目录
各出版社
20077册
24.00
481848.00
移动阅读平台
蓝悦
P-BOOK
中文在线
1套
13952.00
13952.00
总价
肆拾玖万伍仟捌佰圆整(¥495800.00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力,双方另协商)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力,双方另协商)
2.1 交货方式:汽运物流送货上门,甲方图书馆收货后,向乙方出示收货凭证,收货凭证应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名细、收货日期、签收人等内容,并加盖甲方图书馆馆章。
2.2 交货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图书馆四楼
 
3.供货要求:
3.1 供货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图书均为正版图书,否则将承担违反版权产生的一切后果。供货品种详见《图书采购清单》;
3.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供货,不得私搭乱配,如出现退货,由此产生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负责。
3.3每次送货要提供总单和明细清单,总单内容包括送货日期、批次、总种数、总册数、总码洋、本批包数、每包的种数、册数及码洋;明细清单包括送货日期、批次号、包号、国际标准书号、图书题名、出版社、单价、册数、本包合计种、册、码洋等。
3.4 包装要求:每包图书表面注明批次号、包号,包内图书码放整齐,同种图书放在一起,顺序与随包明细清单一致,图书包装应注意防潮、防污、防破,运输和打包时要避免造成图书损坏,如出现破损,应及时免费更换。
3.5 移动阅读平台,供货产品参数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采购谈判文件要求,并在验收之前到馆安装调试好,经测试运行正常方可验收。
 
 
 
4. 图书加工编目上架要求
4.1 图书加工:乙方提供专业编目技术人员到馆服务,完成馆藏数据制作,盖馆藏章,打登录号,贴图书条码和 RFID 电子标签(RFID标签由甲方提供)、书标、保护膜的粘贴,退换图书清理等工作。
4.2由乙方提供标准的随书CNMARC编目数据,保证数据符合《中
国机读目录格式(WH/T0503-96)》标准,且兼容 CALIS 联机编目上
传数据标准,图书分类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为标准。
严格按《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进行著录、分编等数据加工,保证供应
商的 CNMARC 数据与甲方文献管理系统相兼容,数据正确率不低于 98%。正确率低于 98%的部分(不包含98%)以 20 元/条计罚金。
4.3按照图书馆典藏原则分配加工,加工工艺参照图书馆原编目加工工艺,并根据乙方图书馆的要求和指导完成图书上架。
 
5.付款方式与条件
5.1 货物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谈判文件支付方式规定,项目按照进度分期付款。
(1)货物到齐后,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合人民币为:壹拾肆万捌仟柒佰肆拾圆整(¥148740.00元);
(2)项目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乙方再支付合同价款的68%,合人民币为:叁拾叁万柒仟壹佰肆拾肆圆整(¥337144.00元);
(3)剩余合同价的2%金额部分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合人民币为:玖仟玖佰壹拾陆圆整(¥9916.00),三个月后(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无息支付。
5.2 付款时需提供材料
(1)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开票金额和商品名称和合同一致。
(2)乙方提供甲方已收讫货物凭证或验收凭证。
(3)乙方提供本合同复印件。
6.验收
6.1 货物交接:货物送达玉屏侗族自治县图书馆后,乙方提供货物签收单,甲方收货人对货物名称、数量、货物名细等进行核对,对质量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甲方收货人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加盖图书馆馆章;对于不符合采购要求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进行无条件退换,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2 货物验收:乙方按采购要求和本合同规定,对所供图书进行RFID编目上架,对移动阅读平台进行安装调试,两项均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后,由甲方组织进行正式验收,验收货物名称、数量、名细、质量、编目上架、安装调试等,都符合采购要求和本合同规定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分项签署“合格”,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7.质量保证
图书质保期要求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个月,移动阅读平台质保期要求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进行远程维护、远程维护修复不好的,乙方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8.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图书版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9.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退换货或中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9.2 如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货物总金额的0.1% 每天给予甲方赔偿,逾期交货超过30个日历天后,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按货物总金额的10%赔偿损失。(疫情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9.3 如甲方未在货物到达后或图书编目完工后10个日历天内签收和组织验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0.1%每天进行赔偿。
9.4 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延期支付款的总金额的0.1%每天进行赔偿。
9.5 如出现合同违约,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对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未违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和赔偿损失:
9.6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0.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约定
11.1 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1.3 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乙方:北京牧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赵辛店83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0200004909200122057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文件预览:
    玉屏侗族自治县图书馆图书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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