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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示范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韩示范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RC2021S124(S01);
1.2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
1.3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年,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1.4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年;
1.5采购需求:蔬菜类、肉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米、面(粉)、食用油、干调类、冻品、副食等,详见招标文件;
1.6供货地点: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1.8供货时间:每星期需送货2至3次(以采购人下单订单时间为准),供货商需在送货当天的上午7:30之前到达送货地点。(如遇节假日串班或采购单位需加班开餐时,供货商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增加送货次数);
1.9质量标准:如发生所供食材不新鲜、临期、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食品原料,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货、换货等,供应商应无条件将其更换为新鲜且保质期良好的食材,以保证招标人利益不受损失;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或散装食品销售或其他类食品销售);
2.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3.3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中小企业承诺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第二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1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1-81180108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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