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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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210-08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03-21026) 3、预算编号:15-20-9112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主要内容:2021年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公益林(通道林)养护面积131947.33㎡。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2)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所在地) 6、交付日期:养护期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59.5082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养护期一年。 12、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电话:021-67720522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2-1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1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者近一个月开户银行及其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2-11 17:00:00至2020-12-18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下述规定的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截止报名最后一天17:00),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2)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2-24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2-24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请至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现场参加磋商会议,请各供应商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磋商会议。(2)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根据语音提示按5。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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