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采购物资(医疗设备、急救车辆)采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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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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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MMHZ00285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采购物资(医疗设备、急救车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巢湖市德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巢湖市裕溪路北侧巢湖汽运南站第四层北边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柒万零玖佰肆拾元整(小写:1070940.00元)
二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666弄16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贰万元整(小写:1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包:
二包: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军、何宏程、韦勇、叶林、董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一包:壹万贰仟陆佰贰拾肆元整
二包:壹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巢湖市人民路20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5.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6.小型企业声明函(二包)
7.小型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二包)
一、项目编号:2020AMMHZ00285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采购物资(医疗设备、急救车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巢湖市德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巢湖市裕溪路北侧巢湖汽运南站第四层北边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柒万零玖佰肆拾元整(小写:1070940.00元)
二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666弄16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贰万元整(小写:1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壁挂式消毒机 | 品牌:新华 规格型号:YKX.Z-B-600 | 36台 | 2800元 |
2 | 移动式消毒机 | 品牌:新华 规格型号:YKX.Z-Y-600 | 18台 | 3580元 |
…… |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二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救护车 | 凯福莱牌 NBC5043XJH08 | 3辆 | 300000元 |
2 | 负压车 | 凯福莱牌 NBC5043XJH09 | 2辆 | 4100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军、何宏程、韦勇、叶林、董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一包:壹万贰仟陆佰贰拾肆元整
二包:壹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巢湖市人民路20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5.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6.小型企业声明函(二包)
7.小型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