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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14 09:34
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14 日
得荣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采购单位 得荣县教育体育局 预算执行号 /
项目名称 得荣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采购类别 货物
□服务
□工程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论证时间 2021年1月14 日
采购项目行政级别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行政级别属:县级
2、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9万元
采购项目
概况 本项目共1个包,得荣县教育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商一名。
论证方式 本项目论证采购第3 种方式进行(在以下3种方式中选择)
区域 金额(万元) 论证方式 序号
省   <300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 1
市   <100
县   <50
省 ≥300且<1000 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2
市 ≥100且<500
县 ≥50且<300
省   ≥1000 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3
市   ≥500
县   ≥300
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姓名 专家证编号 职称 专业品目 联系电话
论证意见汇总
论证专家签字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得荣县教育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论证内容 专家意见
(一)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
□是、□否。若为否,原因:
2、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是、□否。若为否,原因:
3、本项目是否属于其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是、□否。若为否,原因:
(二)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
(四)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签字:
注:
1、本项目服务要求、相关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2、本项目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3、本项目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专家意见汇总及采购人采纳意见反馈表
项目名称:得荣县教育体育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论证内容 专家意见 采购人是否采纳
(一)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采纳
□不采纳,理由如下:
(二)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采纳
□不采纳,理由如下:
(三)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理可行 ☑采纳
□不采纳,理由如下:
(四)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歧视性、排他性,合理可行 ☑采纳
□不采纳,理由如下:
(五)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符合相关规定 ☑采纳
□不采纳,理由如下:
(六)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无 ☑采纳
□不采纳,理由如下:
采购人:得荣县教育体育局(盖章)
附件1:服务要求、相关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价
1 蔬菜 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货物单价不能超过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的平均零售价格
2 鲜猪肉
3 高原牦牛肉
4 鲜鸡肉
5 副食品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9万元,包含一年(两学期)所有费用。
注:1、供应商在结算货物总价时物资清单中的货物单价以得荣县物价局出具的货物价格为准,物价局公布内容上没有的,由供应商会同采购人对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进行考察,共同确定市场价格,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中标折扣率进行货物总价的结算。货物结算总价=货物单价×配送数量×折扣,货物结算总价包含物资的运输、存储等一切费用(中标商负责物资运送到采购人在县域内指定的地方及交付到教体局配送中心车辆),采购人不再支付除结算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配送货物中若有货物出现涨幅或降幅达10%的波动,且持续时间达1个月以上时,采购方和供应商做好过程资料的收集,以县物价局价格或市场调研价为参考,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执行价格。若物资价格的涨幅和降幅的正负差异系数在5%的可控范围内,不再进行费用的调整结算;
二、产品要求:
*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12 规定。不准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提供承诺函)。
(一)蔬菜
1、新鲜度
水量:充足、无过份萎蔫、无皱皮。
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自然鲜艳。
硬度:叶菜挺立、瓜菜紧实、果类结实、豆类饱满、根菜硬实
2、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一挤伤、压伤、碰伤、裂伤等
3、无病虫害:蔬果受到病害、虫害影响,引发的征状一—色斑、腐烂、虫孔
虫洞、缺刻等。
4、形状:茎叶坚挺,叶簇丰茂、大小粗细均匀、规则谐调。
5、成熟度:适中、无未成熟蔬果、无老化现象。
6、污染:无农残污染、无加工污染、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7、蔬菜包装:外观完整、清洁干净,材料安全。
8、叶菜类:茎叶挺实、质地鲜嫩、无明显黄叶、腐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9、瓜类:瓜形大小粗细均匀、规则谐调、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无软化、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10、根茎类:根茎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无侧芽生现象。
11、果菜类: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正常、形状正常。外皮无斑点、无软化、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12、豆类:生鲜豆类,豆英饱满,外皮无斑点,色泽鲜艳光亮。
13、干货豆类,质地硬实,颗粒饱满,干燥无杂质,无未成熟粒,虫应霉变等现象。
*14.必须符合GB18406.1-2001标准(提供承诺函)。
*15.在同等条件下,蔬菜供应尽可能考虑本地新鲜蔬菜(提供承诺函)。
(二)鲜猪肉:
1.去头蹄、内脏,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血污,无泥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
*2.新鲜猪肉源于非疫区,必须有采购方所在地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验证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中标供货时根据检疫证载明内容进行验货)。
*3.必须提供当地市场当天宰杀的新鲜猪肉,必须符合GB18406.3-2001标准(提供承诺函)。
(三)高原牦牛肉
*1、质量标准:高原牦牛肉符合GB/T17238-2008标准、GB2707-2016卫生标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GB14881-2013标准。高原牦牛肉必须是去头蹄、内脏、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不得有病牛肉、死牛肉(提供承诺函)。
*2、在同等条件下,牦牛肉供应尽可能考虑本地新鲜牦牛肉(提供承诺函)。
(四)鲜鸡肉
1.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色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淤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在0.85KG鲜鸡最好当天杀,当天送。
*2.源于非疫区,并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验证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中标供货时根据检疫证载明内容进行验货)。
*3.在同等条件下,鸡肉供应尽可能考虑本地新鲜鸡肉(提供承诺函)。
(五)副食品
1.副食品外包装应当具有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2.色泽应具有该产品的颜色,均匀一致,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口感纯正。具备该产品特点应有的味道。
*3.每批货均具有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提供承诺函)。
三、各校情况基本情况,配送时间表
序号 需配送的学校 配送次数 备注
1 县中学 每天一次 教育体育局配送中心配送
2 白松二完小 每天一次 教育体育局配送中心配送
3 县城关小学 每天一次 中标方配送
4 县机关幼儿园 每天一次 中标方配送
5 其他乡镇中心校 每10天配送一次 教育体育局配送中心配送
以上不包含副食品,副食品配送次数每月一次,由教育体育局配送中心配送
注:如因采购方要求,需要增加配送次数的,双方应协商解决,配送时间严格按县教育体育局配送中心提供的发货单据执行。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配送周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交货地点: 按清单配送要求配送至县城内指定地点。
*1.2.1如果在配送途中,出现物资损坏、腐烂变质,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直至达到验收条件,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2、中标人服务质量评议范围: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由县教育局及学校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教育局汇总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具体细则在中标后采购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拟定。
3、退出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综合评议结果不合格的、中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取消中标人在我县学校物质配送资格。经查实属因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交货前因运输不当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需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付款方法和条件:
    配送物资数量由中标人依据县教育体育局配送中心货物验收清单按月统计上报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学期结算并支付供货配送所有款项(具体结算时间和方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约定)。中标人凭县教育体育局配送中心验收清单和正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采购人以转帐方式支付供货物资费用款项。
5、质保期:
*5.1中标人所配送的生活物资按照国家规定质保,中标人保证所配送的物资在送达指定地点后距保质期期满时间应不低于整个保质期的一半时间(提供承诺函)。
6、交货及验收要求:
6.1中标人所交付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凡不符合以上要求或运输过程中破损的食品,由中标人负责调换,并承担换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人如对质量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有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比较优者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3验收程序:按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执行。
6.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食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短装、更换次品等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6.5采购人不定时抽取样品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所需数量由中标人提供。
6.6配送生活物资到县教育体育局的配送中心,经县教育体育局的配送中心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确认收货。
7、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7.1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提供承诺函)
7.2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7.3中标人按照采购方提供的配送时间、配送量等要求配送,每次配送计划、时间提前5天通知中标人,如果因为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配送不及时,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违约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8、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保单原件)
注: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2: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投标折扣为基准,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后汇总:
1.蔬菜折扣得分=(有效投标最低折扣÷投标折扣)×10;
2.肉类折扣得分=(有效投标最低折扣÷投标折扣)×15;
3.副食品折扣得分=(有效投标最低折扣÷投标折扣)×5; 共同评分因素
2 业绩(8分) 8分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有 1 个得4分,最多得8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3 履约能力24% 24分 1.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有500平方米(含)以上库房得5分,具有200平方米(含)以上库房得2分,具有200平方米以下库房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最高得5分。
2、配送车辆:①投标人能够提供直接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的专用冷链车辆,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4分;②投标人能够提供直接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的专用货运车辆,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专职人员情况,每配备一名得0.5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健康证和用工合同);
4、投标人所投产品(猪肉)具有固定的加工场所,得3分(提供该场所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5、投标产品(副食品)生产厂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1项得1分,最高分4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项目实施方案34% 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10分) 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可行度高、定位明确、目标清晰全面的得10分;方案较完整、定位较明确、目标较清晰的得6分;方案缺乏整体性、定位较模糊、目标较模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配送方案
(10分) 配送方案可行度高、定位明确、目标清晰全面的得10分;方案较完整、定位较明确、目标较清晰的得6分;方案缺乏整体性、定位较模糊、目标较模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应急方案
(9分) 应急方案可行度高、定位明确、目标清晰全面的得9分;方案较完整、定位较明确、目标较清晰的得5分;方案缺乏整体性、定位较模糊、目标较模糊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应急配送时效
(5分) 针对应急保障,在采购人有补货要求时,投标人应做到即时应急补货要求。承诺能保证在 30 分钟内送达的得 5 分;30 分钟至 1 小时内送达的得 3 分;超过 1 小时以上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5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1% 1分 投标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按须知表要求处理,若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5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提供产品对应的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6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 1分 投标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注:供应商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因素
7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的扣0.5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附件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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