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藏汉中心幼儿园运动场及幼儿活动场地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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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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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藏汉中心幼儿园运动场及幼儿活动场地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皖E3-15-2020-0602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藏汉中心幼儿园运动场及幼儿活动场地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皖E3-15-2020-0602001 | ||
项目统一代码 | 2020-340521-89-01-002684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0〕19号) | ||
招标人 | 名称 | 当涂县藏汉中心学校 | |
地址 | 当涂县姑孰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当涂县白�山路3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江玲 0555-679713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01-15 09: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价(元)/费率(%) | 2493035.67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司丽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皖234131448605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份合同金额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其中含有透气型塑胶面层的供货及施工)。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业绩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672956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