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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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商务和报价.doc
最后报价.doc
服务方案.doc
招标文件-长沙经开区创业服务中心(初稿).doc
成交通知书.pdf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20201116022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和信安华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20201116022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18 —— 2021-03-18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送货上门且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含总体设计、需求调研、需求规格说明书编制与确认、软件开发、系统上线与试运行、验收,其他以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3)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7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星城支行(湖南和信安华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810000129626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平台性能要求 (1)数据存储能力 能够大容量、高可靠、高可用的存储数据,满足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存储的要求。 (2)数据处理能力 能大规模、高质量地处理数据,提供高速度、高效率、实时、及时的计算与信息处理能力。具体指标如下: (a)登陆时间≤1秒。 (b)页面间跳转时间≤2秒。 (c)精确查询(包括请求服务)响应时间≤2秒。 (d)模糊查询响应时间≤2秒。 (e)综合查询响应时间≤2秒。 (f)简单事务处理(包含各类信息录入、修改、删除)≤2秒。 (g)各类固定统计报表形成时间≤2秒。 (h)系统用户页面交互时间≤1秒。 (i)开发的应用报表在每次系统执行运算的时间小于3秒。 (3)安全性与可靠性 提供良好的数据安全可靠性策略,采用多种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与可靠。在核心主机及网络部分的设计中应有高可用性的冗余备份机制,系统应具有长期连续工作的能力和容错的能力。关键的网络设备应有冗余的电源和风扇系统,并能在电源、电缆或其它网络部件发生故障时,能防止故障问题在网络中扩散,并能进行关键的热修复和维护,同时可重新进行路由选择,建立高可用的网络连接。系统应采用基于系统、网络、应用、管理的各种安全策略来保证信息的安全。 (a)系统有效工作时间要求≥99.5%。 (b)系统一年的故障停机时间≤15分钟(停电等不可预测因素除外)。 (c)系统最高负荷持续时间≤1小时。 (d)避免出现以下情况:无故退出系统、出现系统不可控的故障提示、因系统故障导致操作系统或机器无法正常工作等。 (4)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系统应易于扩展、升级和移植。系统指标体系、业务功能体系设计留有余地,应能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相关应用进行扩展,不需要对系统架构做出调整。 (5)准确性与时效性 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供多种数据审查手段,数据的传输要及时、准确,数据运算的精度符合规定的要求,系统对各种业务操作、数据处理、模型运算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要求。 (6)网络性能需求 要求数据传输网络畅通、可控、可靠及可扩充;要求采用性能稳定的服务器、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以及大型数据库,保证系统良好的性能,并可扩充。 二、售后运维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起计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试运行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并提交相关的项目验收资料。 (2)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单位需将通过评审的全部纸质报告、电子文档成果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和服务,并按合同要求提供售后运维服务。 (2)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项目款。 (3)双方有异议之事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以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完成。 7.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一、合同价款组成的说明 由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中载明,本项目预算为49.37万元:其中含建设费用(44.43万元)、设计费(2.1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1.5万元)、安全测评费(0.92万元)、软件测试费(0.42万元)。在招标过程中,公布的项目预算未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设计费、安全测评费和软件测试费剔除,招标完成后中标(成交)价格为49.2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从中标价格中支出本项目的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安全测评费和软件测试费(即:中标价格=建设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设计费+安全测评费+软件测试费)。 二、由甲方支付的费用明细 (1)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建设费用44.26万元(含税价); (2)由甲方向设计单位(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2.1万元(含税价); (3)由甲方向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5万元(含税价); (4)乙方向甲方递交成果文件后(平台开发完成后),甲方按经开区智慧园区办要求,将聘请第三方对成果文件进行安全测评和软件测试。届时,由甲方向第三方支付软件安全测评费0.92万元(含税价)、软件测试费0.42万元(含税价)。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方式 (1)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第一次分期支付42.047万元(无息支付,视为支付了合同总金额的95%); (2)质保期到期后,甲方向乙方第二次分期支付2.213万元(无息支付,视为支付了合同总金额的5%,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 (3)由乙方向甲方出具44.26万元的发票。 四、各功能模块的名称、目录位置的调整 实际开发完毕后的软件成果(各模块功能),以符合甲方业务功能需求为准,不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模块名称为准,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相应调整各功能模块的名称以及目录位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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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doc
招标文件-长沙经开区创业服务中心(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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