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雁栖镇陈各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怀柔区雁栖镇陈各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内道路工程、配套支路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工程、支路配套电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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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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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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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怀柔区雁栖镇陈各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怀柔区雁栖镇陈各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内道路工程、配套支路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工程、支路配套电力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8〕2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怀柔区分中心-北京建伟得隆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由怀柔区雁栖中心路经怀柔区雁栖镇六路、支二十一路、支二十二路、七路到怀柔区雁栖镇支二十三路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新建道路2759.863米,配套支路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管线9414.3米,配套电力管线2181.7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7770.28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6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监理 2.5 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的投资额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其他信誉要求: 无 |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1-1-27 16:00:00 至 2021-2-1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2-7 9:00:00 。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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