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餐中心购买新鲜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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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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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配餐中心购买新鲜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受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某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采购编号:BTJY14CGTP2021001,项目名称: 配餐中心购买新鲜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BTJY14CGTP2021001 2、项目名称:配餐中心购买新鲜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分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用途 | ||||
配餐中心购买新鲜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采购项目 | 物资 | 1 | 采购新鲜牛肉(1000公斤)、新鲜羊肉(1000公斤)、新鲜猪肉(1000公斤)、新鲜鸡肉(17000公斤)等。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食材 |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营业执照中具备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能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及配送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01月28日00点00分到 2021年02月01日23点3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04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时间:2021年02月04日 11点30分 3、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新疆昆玉市滨河西街孵化基地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11点30分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新疆昆玉市滨河西街孵化基地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237698282@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某单位 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阳光苑13号楼2单元501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