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乡村振兴全域推进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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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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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603202100003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乡村振兴全域推进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2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因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按文件下浮比例进行报价,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2-2报价函”和“附件2-3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附件2-2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初始报价为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2-3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 (大写: ) 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应当与“报价函” 报价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本项目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德阳市旌阳区茶店西路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德阳旌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一段147号蓝天广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