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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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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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抽调配备兼职人员1人,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持续完善《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指南进行审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予以补充;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上级部门备案。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同时积极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区局的信息统一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以及税务门户网站公开,运行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面暂无不良考核结果及负面社会评议。
(五)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做好税务行政许可、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流程、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情况、新推出的纳税服务措施等,使纳税人多渠道方便快捷知悉税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此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此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
2.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3.主动公开为常态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与跟进。
(二)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局和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
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抽调配备兼职人员1人,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持续完善《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指南进行审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予以补充;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上级部门备案。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同时积极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区局的信息统一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以及税务门户网站公开,运行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面暂无不良考核结果及负面社会评议。
(五)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做好税务行政许可、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流程、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情况、新推出的纳税服务措施等,使纳税人多渠道方便快捷知悉税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32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41 | 8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25 | 67 | |
行政强制 | 4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此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此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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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
2.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3.主动公开为常态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与跟进。
(二)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局和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