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村河涌改道工程补遗通知书(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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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上元村河涌改道工程补遗通知书(第03号)
至各投标人:
本补遗通知书是对《上元村河涌改道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P136年度考评结论是需要提供什么?
答:“年度考评结论:”修改为“是否允许投标:”。(说明:“是否允许投标”指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的信用信息公开的企业状态栏显示的状态)。修改后内容如下:
问题2:清运泥为什么清单堆距80米,但标书写土料堆放自己另找地方?究竟泥土是否有地方堆放处理?不用我们自行运走吗?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129页“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第1.3.2.4款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运距仅供承包人参考,投标报价时按实际运距考虑。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土料场、土料运距及运输方式,不论承包人采用哪个土料场,土料情况须符合本合同规定且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造价的增加;承包人应对场地进行考察,考虑日后场地的施工安排,将材料堆放场地费用及材料搬运费用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造价的增加;施工中的弃土地点没有指定,由施工单位在遵照当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自行选定堆放场地,严禁在路基范围内堆放,上述费用也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有关弃土不当,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二、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书(第03号)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根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书(第03号)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2月1日
至各投标人:
本补遗通知书是对《上元村河涌改道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P136年度考评结论是需要提供什么?
水利行业诚信档案 |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 有无登记备案: 年度考评结论: 证明材料页码: |
答:“年度考评结论:”修改为“是否允许投标:”。(说明:“是否允许投标”指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的信用信息公开的企业状态栏显示的状态)。修改后内容如下:
水利行业诚信档案 |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 有无登记备案: 是否允许投标: 证明材料页码: |
问题2:清运泥为什么清单堆距80米,但标书写土料堆放自己另找地方?究竟泥土是否有地方堆放处理?不用我们自行运走吗?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129页“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第1.3.2.4款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运距仅供承包人参考,投标报价时按实际运距考虑。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土料场、土料运距及运输方式,不论承包人采用哪个土料场,土料情况须符合本合同规定且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造价的增加;承包人应对场地进行考察,考虑日后场地的施工安排,将材料堆放场地费用及材料搬运费用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造价的增加;施工中的弃土地点没有指定,由施工单位在遵照当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自行选定堆放场地,严禁在路基范围内堆放,上述费用也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有关弃土不当,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二、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书(第03号)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根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书(第03号)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