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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福汽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1日 16: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0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44.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福建福汽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2021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G-2021-020
项目名称:2021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人投保下列保险险种: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损险(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险、玻璃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指定专修厂、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乘运险4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保额各1万元),其中租赁客户特别约定的保险险种,根据车辆租赁合同要求进行投保。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原保单到期日起保,逐期出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2、(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自身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投标人自身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自身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投标人自身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自身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无偿使用证明材料,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产地证明材料上房屋所有权人或租赁人或使用人的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7)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若投标人为集团或总公司的,资格条件第3.1.2条所提供的材料须为集团或总公司自身的材料;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可提供自身或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的材料。除第3.1.2条外,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须以投标的人名义提供,否则该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5、项目经办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本公告售价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不含光盘售价和邮寄费)。
7、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预算金额:144.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44.5万元(人民币)”为本项目招标人暂估保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福汽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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