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园博园南门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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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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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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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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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园博园南门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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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1768001A007919 | ||||||||||||||||||||||||||||||||||||||||
招标内容: | |||||||||||||||||||||||||||||||||||||||||
衡水市园博园南门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园博园南门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市园博园南门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及概算的批复(衡滨审投资审字(2021)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滨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市园博园南门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衡水市滨湖新区,学港路以北,园博园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衡水市园博园南门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主要包含扩建一栋二层游客中心及周边绿化景观小品、室外路面、围墙、通讯机房等改造提升。 计划工期: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其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为1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其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为1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4 09:00至2021-02-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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