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州大道东延(河头村东—润德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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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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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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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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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邢州大道东延(河头村东—润德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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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28960001G02 | ||||||||||||||||||||||||||||||||||||||||
招标内容: | |||||||||||||||||||||||||||||||||||||||||
邢州大道东延(河头村东—润德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州大道东延(河头村东—润德路段)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州大道东延(河头村东—润德路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全长2146.064米,邢州大道段,西起现状邢州大道(河头村附近),东至润德路,长1251.139米,红线宽70米;润德路段,南起现状邢州大道,北至现状润德路,长894.925米,红线宽41.5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建设地点:任泽区境内经济开发区河头村东。服务期限:15 日历天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ebjs.gov.cn 查询) 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5 00:00至2021-0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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