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信息化技术应用发展中心)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应用支撑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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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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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0003540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信息化技术应用发展中心)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应用支撑子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4号楼6层00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应用支撑子系统服务采购;服务范围:本项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工业应用组件支撑引擎、工业应用模型训练模块、通用工业应用组件模块和工业应用组件共享模块。;服务要求:为工业企业提供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工业应用构建工具集;提供通用的模型、算法及工业服务组件集;通过组件化、可视化的算法和模型编辑方式构建工业应用;降低企业构建工业应用算法、模型及应用的入门门槛(技术门槛、资金门槛)、为企业提供在线的算法构建、模型构建、模型训练、模型评估及调优;在安全建设方面,本系统需从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按照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达到等保三级标准。;服务时间:本项目建设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系统开发,签订合同后6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开发并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通过测评后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试运行期3个月后正式上线运行。第二部分为运营推广,从初验合格后进行运营推广为期12个月,运营推广结束后根据推广运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组织项目最终验收;服务标准: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并初验合格后,进入整体试运行期。经过不低于三个月正常运行期,所有指标经过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通过并达到项目规范要求时,进行项目的最终验收。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填写项目终验申请表,中标人项目经理根据相关规范或与采购人商定的内容、步骤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给采购人,双方对验收方案进行确认。终验包括对所有交付品的检查、功能验收、性能验收及安全性验收。终验合格后,经双方确认,形成终验报告,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殷彦、姜卓颖、冯谦(组长)、佘永清、程勇(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中标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35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采购计划号:(2020)1388号。2、监督单位: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品目编码:C020103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信息化技术应用发展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栋F座312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科技孵化园科技财富中心一楼八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85336387-6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