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气相质谱联用仪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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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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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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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石家庄中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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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2-05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2-24 09:00 |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气相质谱联用仪设备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气相质谱联用仪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一台(A包)、气相质谱联用仪一台(B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调试、能力的企业(含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3.1.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文件中无需附截图,结果以现场查询为准;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5至2021-02-0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恒大御景半岛3号公寓182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2-24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恒大御景半岛3号公寓182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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