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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旧居陈列馆智能化系统项目(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屠呦呦旧居陈列馆智能化系统项目(设计施工),招标人为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招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东至小沙泥街,南至莲桥街,西至解放南路,北至大沙泥街。
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保修等工作内容。
工期:2021年3月31日完工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硧保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接收运营。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要求:
①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且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打印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8日止。
4.2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时应出具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将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3获取地点见7.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见7.联系方式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宁波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21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管 单 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 管 电 话:0574-8928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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