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张场派出所、顺龙派出所、车管大厅及特巡警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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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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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4202100001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 张场派出所、顺龙派出所、车管大厅及特巡警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张场派出所、顺龙派出所、车管大厅及特巡警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分标准第一条报价、第四条履约能力更正为: 1.报价 33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3。 2.履约能力 8分 1、拟派本项目管理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中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要求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2、投标人或所投红外高清枪机、红外高清半球、NVR、高速智能球机产品制造厂家具有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AA级或以上的得3分,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3、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 | ||
地址: | 大雅路5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丹棱县分中心 | ||
地址: | 丹棱县外西街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