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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位降低泵站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位降低泵站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位降低泵站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市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位降低泵站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市重大重点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位于南昌市昌南城区青山闸(富大有堤桩号2+168处)进水渠上。为减少非排涝期间的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倒灌入截污箱涵,满足青山湖污水处理厂运行要求。项目主要新建泵站和副厂房(拆除原泵站户外变电站,新建室内变电站于副厂房内),项目全计容总建筑面积930.82平方米,其中副厂房总建筑面积599.6平方米,泵房总建筑面积200.54平方米。新建泵站包括控制闸、压力水箱、泵房、前池、进水闸及进场道路等。新建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13.2m3/s,装机容量1400kw(5×280kw)。
2.2项目投资: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位降低泵站工程总投资约4168.06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27.96万元,EPC工程管理费14.36万元,工程建安费2872.41万元。具体实施计划和相应实施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情况确定。   
2.3招标范围: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位降低泵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之间相应的技术支持(含勘察)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不包含征地移民安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承包。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5计划工期 
设计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施工开始日期:2021年03月15日开工,2022年01月08日完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勘察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⑤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提供平台截图加盖牵头方公章)。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二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方不得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加盖各自的公章)。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日 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拟投入人员及业绩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办理了人员及业绩信息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或牵头方公章),否则投入人员及业绩不予相应的计分。
7.3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5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6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南昌市水利局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察、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青山湖电排站前池水位降低泵站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999号南昌国际体育中心体育部分1111房,
鸟巢体育场4号通道旁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南昌市水利局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1-8388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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