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三期暨南溪干流水质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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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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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项目名称: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三期暨南溪干流水质提升项目)
标段名称: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三期暨南溪干流水质提升项目)(施工)
2.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海市程溪镇
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3日8时30分
6.交易地点:龙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海市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7.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8%~12%(含8%,不含12%)】。
8.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8713942.69元【含暂列金额414000元(含渣土收纳费30239.82元)】
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福建鑫楷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含暂列金额414000元(含渣土收纳费30239.82元)】
项目负责人:江成敏 注册编号:闽2352011201244210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10.总工期:12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2.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欧阳坤辉(组长)、傅晓娟、陈维强、方丰太、谢建慧。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5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2月26日)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6560505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 02 月24日
标段名称:南溪(程溪镇段)生态治理工程(三期暨南溪干流水质提升项目)(施工)
2.招标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海市程溪镇
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3日8时30分
6.交易地点:龙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海市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7.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8%~12%(含8%,不含12%)】。
8.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8713942.69元【含暂列金额414000元(含渣土收纳费30239.82元)】
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福建鑫楷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含暂列金额414000元(含渣土收纳费30239.82元)】
项目负责人:江成敏 注册编号:闽2352011201244210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10.总工期:12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2.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欧阳坤辉(组长)、傅晓娟、陈维强、方丰太、谢建慧。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5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2月26日)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6560505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龙海市程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 02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