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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非网招]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康区][非网招]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
[2021-03-02]
 
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南康招字〔2021〕第4号
1.招标条件
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已经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建设,核准号:康发改交通审字〔2020〕294号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
2.2项目地点:南康区新康东大道,紧邻赣南大道以南,金河二路以东,区公安消防大队旁。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修复加固工程(本项目)计划对发生坍塌的在建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工程进行修复及加固,以及续建,确保工程总体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本修复加固计划对原设计、施工单位采取清场办法,重新组织新的设计、施工单位进场建设。本项目涉及未坍塌须加固部分、坍塌部分、坍塌与未坍塌周边衔接过渡部分、原铁塔影响未建的地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21352㎡。具体设计和施工要求详见本招标书第五章。
2.4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一、全面复核原施工图,即复核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设计图纸;二、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原施工图、施工图图审备案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在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3)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除上述内容外,包括如有其他和本项目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但未列出的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项目投资:本项目核准的概算总投资为5827.5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023.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26.7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77.5万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4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图审;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施工单位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3.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4投标人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两名及以上)需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5设计团队(设计负责人除外)应满足: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一人一岗,人员配套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3.3.6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两名及以上)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0年9月到2021年2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 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席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按自动弃权处理。
3.5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必要文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并提交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一家须为设计单位,一家须为施工单位)。
3.7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8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两名及以上)】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查询,并且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本项目拟派人员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9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或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④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⑤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 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在赣州市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⑦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24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⑧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6 个月内被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投标人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明知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仍继续参加投标的,视为虚假投标,如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存在以上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10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2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其他事项
9.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网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北路与新康东大道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516创业园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6642565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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