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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二中体育馆、科艺中心和宿舍楼建设项目空气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第二中学
乙方:福建建振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XRD[TP]2021002-1的闽侯二中体育馆、科艺中心和宿舍楼建设项目空气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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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69999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闽侯二中体育馆空气检测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体育馆、科艺中心和宿舍楼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体育馆建筑面积3955㎡,科艺中心建筑面积3400㎡,宿舍楼建筑面积9250㎡,三幢总建筑面积为16605㎡。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2020年1月16日发布,2020年8月1日实施)要求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检测点数设置根据房间面积大小设置不同要求(具体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同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办体(2018) 46号)文件要求,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前要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叁佰陆拾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检测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后以采购人通知为主;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尚南路76号;
4.3交付条件: 签订合同后,提供符合谈判文件参数要求的服务,按谈判文件及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生效24小时内须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若签订生效24小时内无法提供报告,将按合同价的5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出具符合现行规范的检测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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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70 完成现场检测并出具报告后,成交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在领取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70%
2 30 在本项目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成交人付清合同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检测报告出具,并提供给甲方后,检测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双方约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竣工并结清检测费用后自动失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侯县第二中学 乙方: 福建建振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闽侯县尚干镇尚南路76号 住所: 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白奇村白奇664号
单位负责人: 陈煌 单位负责人: 李晓霞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怡建
联系方法: 林元桂13675049725
联系方法: 1516036068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56807052518621

签订地点: 闽侯县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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