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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物贸集团2021-2022年度全国区域集采框架协议锚具、配电柜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全国区域集采框架协议锚具、配电柜采购
(招标编号:ZTWMJZZB-2021-017)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全国区域集采框架协议锚具、配电柜采购,招标人为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全国区域集采框架协议锚具、配电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中铁唯一指定专业从事物资贸易和物资集中采购的大型企业集团,现有下属企业14家,在全国拥有50余个物供中心,组建了沈阳、北京、西安、武汉、上海、深圳、成都、昆明等八大集采中心。公司主要开展钢铁、水泥、钢轨、道岔、油品化工、系统设备集成、煤炭、矿石、有色金属、木材、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等建筑业全品类物资贸易服务。还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仓储服务、设备租赁、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智力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产品。
为推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锚具、配电柜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实现阳光采购,作为物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拟进行2021-2022年度全国区域集采框架协议锚具、配电柜采购招标。
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作为中铁物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中铁网上商城(mall.crecgec.com)专项物资和辅助材料等产品的运营管理主体,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集团提供专项物资和辅助材料等产品通过中国中铁网上商城进行在线化的集中采购供应服务。天津公司目前主要负责预应力产品、声屏障、润滑油脂、配电柜、工装等产品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涉及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中国中铁2021-2022年度国内各施工项目所需锚具、配电柜集采,预计锚具总量达到3000万孔,配电柜总量达到8万台。每包件原则上选择前3-5家优质生产厂作为中标人,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基本价格,有效期一年。框架协议时效期内,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与签约的中标人在框架协议项下根据具体项目商谈并签订采购合同(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另行招标),框架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锚具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2.1 资质要求:
3.2.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与销售资质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3.2.1.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有CMA标识,年限为2018年至今),且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同时具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以及中交交通产品认证中心(CCPC)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1.3 生产能力要求:锚具年生产能力在1500万孔以上。
3.2.2 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认定时间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纳税人,财务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二年(2019年至2020年)的年均销售收入大于2亿元。
3.2.3 供货业绩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018至2020年至少有1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3年(2018年至2021年)内具有三个及以上铁路项目新签合同,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至少应包含一个为中国中铁所属单位项目的供货合同;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内具有三个及以上非铁路项目新签合同,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至少应包含一个为中国中铁所属单位项目的供货合同;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 信誉要求: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信用评级证明(信用等级达A级及以上)或持有近两年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已供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
3.2.5 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区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6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3.3 本次配电柜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3.1 资质要求:
3.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生产厂的全资制造销售公司视为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3.3.1.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相关检测报告。
3.3.1.3生产能力要求:配电柜年生产能力在8万台以上。
3.3.2 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认定时间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纳税人,财务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二年(2019年至2020年)的年均销售收入大于3亿元。
3.3.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不少于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应包含1个铁路、1个地铁、1个高速公路、1个市政建筑)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4 信誉要求: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信用评级证明(信用等级达A级及以上)或持有近两年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已供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
3.3.5 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区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6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4 日17 时至 2021 年 3 月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逐一(一包一汇款,不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收款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号:11050165510000000343
行号:105100009047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ZTWMJZZB-2021-017 MJ0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3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creczbzx@163.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4.4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动勾选标书费缴纳状态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PDF和WORD两种格式同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全国区域集采框架协议锚具、配电柜采购投标文件 包件号 投标单位全称”,例如: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全国区域集采框架协议锚具、配电柜采购投标文件 包件号 XXX公司)。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四)本次招标项目一包一投。
6.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2-24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humingcheng@crecg.com
8.2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3号中铁西城大厦12层
邮    编:102300
联 系 人:刘青娜
电    话:13031060651
邮    箱:3510974474@qq.com
收款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号:11050165510000000343
行号:105100009047
 
 
 2021 年 3 月 4 日
附件一:框架采购内容
物资包件划分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交货地点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锚具
MJ01
万孔
150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
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
1500
10
生产厂家
(全国)
配电柜
PDG01
万台
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
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
1500
10
生产厂家
(全国)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如有调整,供货结算以实际规格、用量为准;
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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