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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区绿化提升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区绿化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区绿化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建设资金100%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区绿化提升工程。主要为红榉、金桂、晚樱、垂丝海棠、紫薇等苗木采购、栽植养护、土方及林基整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区绿化提升工程。主要为红榉、金桂、晚樱、垂丝海棠、紫薇等苗木采购、栽植养护、土方及林基整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园林绿化(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一级、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4、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5、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未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投标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电话:18021800138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清。
六、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14.17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再付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成活率达100%且审计结束后,按最终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校长        联系电话:15195421399
联系人:蔡如照         联系电话:18021800138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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