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大新县堪圩乡堪圩社区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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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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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崇左市大新县堪圩乡堪圩社区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GXYRG32021010 | ||
招标人 |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实施总面积56.7380公顷,涉及图幅号F48G032080、 F48G031080,提质改造前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旱地9、10等, 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水田面积55.0232公顷,改造后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水田7、8等。本项目总投资2676.68万元,工程施工费为743.63万元,设备购置费为6.57万元,其他费用为1922.11万元,不可预见费为79.08万元。项目施工工期为6个月,其中土地平整工程平整面积55.0232公顷,表土剥离77722.20m³,表土回覆165069.50 m³,挖方量 107131.70m³,填方量 96711.70 m³,清理石芽 1427.70 m³,修筑田坡66027.80m,土壤改良面积55.0232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涉及新建泵站1座、改建泵站1座,进水池2座,出水池3座,新建干管4条长2106.96m,新建斗渠10条长 5339.78m,新建农渠25条长3724.10 m,新建农沟1条长 1572.31m;田间道路工程涉及新建生产路3条长473.89m,改建生产路5条长1509.15m,新建田间次道3条长1863.27m,涵洞15座。 | ||||
开标时间 | 2021 年3月5日 15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10日 | ||
预拟中标人 | 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郡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郡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 ||||
项目经理 | 李剑莲(桂245111121106);身份证号:450802********9249 | ||||
安全员 | 郑燎风(桂建安C(2020)0014953);身份证号:450803********4962 | ||||
任务目标 | 签订合同后,在18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 ||||
项目经理 | 李金柱(桂245111121560;身份证号:532931********1157) | ||||
安全员 | 文珍(桂建安C(2019)00062301;身份证号:450324********5528) | ||||
任务目标 | 签订合同后,在18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 ||||
项目经理 | 覃艳洁(桂245181901359;身份证号:452731********3646) | ||||
安全员 | 梁小璇(桂建安C(2017)0007680;身份证号:450924********4729) | ||||
任务目标 | 签订合同后,在18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622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