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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1年履职保障用车租赁项目(重新)成交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CITCC-WLCBTT2020-05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1年履职保障用车租赁项目(重新),于2021年1月19日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内蒙古蒙达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名:内蒙古华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现将该项目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将按要求确定中选人后发出中选通知书。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wulcbsjc@chinatower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zhuzhy.zgtj@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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