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就宁波海警局一般物品仓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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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就宁波海警局一般物品仓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1-03-15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宁波海警局(单位名称)的宁波海警局一般物品仓储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编号:2021-JWHJZJ-F1005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供应商通用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5、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物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物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惩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投标人在宁波行政管辖区域内具有总面积2000平以上的仓库使用权、能分割租用,使用面积依实际需求调整,仓库可单独设区。可堆放集装箱50只以上的场地。如租赁须期限至2022年5月1日后(含)。(需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2、具有集装箱及货物吊装、运输、装卸能力,能在短时间内完成集装箱及货物转运入库任务。需配备大雨棚供装卸货使用,有月台为佳。 3、库内卫生符合食品贮存要求,干燥、无异味,地面平整,屋顶墙面具有良好的隔热、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漏性能,避免阳光暴晒。 4、库内照明充足,库区进出货道路平整,动线顺畅,消防设施符合法规要求,安全设施完备。 5、仓库须配备全方位监控,保证监控无死角,监控须每月进行拷贝,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四、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发售时间: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人至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座五楼)直接购买采购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373235144@qq.com并致电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确认收到。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①采购文件工本费汇(转)款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即:2021-JWHJZJ-F1005采购文件工本费。 ②采用网上报名的,开标当天需携带报名时网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 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宁波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总面积2000平以上的仓库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如租赁须期限至2022年5月1日后(含); (4)投标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税号等,格式自拟); (5)采购文件工本费缴费凭证。 五、招标答疑会: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座五楼)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持个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人不接受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按12000元/家收取,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人收取,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指定账户。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即:2021-JWHJZJ-F1005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鼓楼支行 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账号:3901110009200033323 八、信息公布: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海警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红联外塘路402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座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