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项目名称: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以党建为引领、以增强社区归属感为核心、以服务党员群众为宗旨、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联合打造的强基惠民工程,也是一个面向全市的红色教育平台、党员服务平台、社交文娱平台和展示联动平台。通过开展对全市党员和群众的精细化服务,搭建群众与党员、党组织、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和乐社工”)是一家专业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非营利组织,是温州市首家将高校与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对接的机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自2018年7月建成开放起,由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和乐社工”)专职团队运营,运营成效明显,广受认可,尤其得到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和乐社工已运营“瓯江红”基层党建品牌系列中市级、县(市、区)级、镇(街)级、社区级四个层级党群服务中心。 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遍筑“红色阵地”——“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构建了“1+14+185+N”党群服务中心联盟体系,为加强党群联盟体系建设,和乐社工开展了人员、资源、项目和活动的共享和联动,与各个党群示范点建立了有效的联盟联动关系。在2019年下半年起,由和乐社工设计的“瓯江红”CEO专职社工团队培训于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为1+14+185+N的“瓯江红”党群联盟体系提供了人才支撑。 党群服务中心具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且2021年为建党百年,任务紧急且重,党群服务中心作为重要的工作载体,需高效承接一系列重要工作,和乐社工已非常熟悉党建工作,善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及组织党员开展服务,成果有目共睹,并配备了党员学习教育的师资库、课程库以及资源库,可共享到全市各个党群服务中心,符合项目采购要求,如更换承接主体,无法保障与采购内容所需服务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增加。 结合该购买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及要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购买服务项目及承接主体具有特殊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庄头滨水公园(南塘大桥北100米)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88509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539.5 KB
采购人: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项目名称: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以党建为引领、以增强社区归属感为核心、以服务党员群众为宗旨、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联合打造的强基惠民工程,也是一个面向全市的红色教育平台、党员服务平台、社交文娱平台和展示联动平台。通过开展对全市党员和群众的精细化服务,搭建群众与党员、党组织、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和乐社工”)是一家专业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非营利组织,是温州市首家将高校与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对接的机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瓯江红”温州市党群服务中心自2018年7月建成开放起,由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和乐社工”)专职团队运营,运营成效明显,广受认可,尤其得到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和乐社工已运营“瓯江红”基层党建品牌系列中市级、县(市、区)级、镇(街)级、社区级四个层级党群服务中心。 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遍筑“红色阵地”——“瓯江红”党群服务中心,构建了“1+14+185+N”党群服务中心联盟体系,为加强党群联盟体系建设,和乐社工开展了人员、资源、项目和活动的共享和联动,与各个党群示范点建立了有效的联盟联动关系。在2019年下半年起,由和乐社工设计的“瓯江红”CEO专职社工团队培训于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为1+14+185+N的“瓯江红”党群联盟体系提供了人才支撑。 党群服务中心具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且2021年为建党百年,任务紧急且重,党群服务中心作为重要的工作载体,需高效承接一系列重要工作,和乐社工已非常熟悉党建工作,善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及组织党员开展服务,成果有目共睹,并配备了党员学习教育的师资库、课程库以及资源库,可共享到全市各个党群服务中心,符合项目采购要求,如更换承接主体,无法保障与采购内容所需服务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增加。 结合该购买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及要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购买服务项目及承接主体具有特殊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庄头滨水公园(南塘大桥北100米)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88509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53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