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司法局智慧矫正设备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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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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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苍南县司法局
项目名称: 苍南县司法局智慧矫正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苍南县司法局智慧矫正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19年1月,司法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智慧矫正”战略部署,深入开展部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定浙江省为全国“智慧矫正”试点省份。温州市苍南县被列入全国“智慧矫正”县级试点单位,拟于2021年5月份验收,时间紧迫;2、经过业主单位确认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产品完全符合司法部《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和《智慧矫正中心达标综合评价表》验收条件且唯一通过与省平台对接和应用测试的符合部标要求的厂家,同时武汉纽特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浙江总代理。综上所诉,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武汉纽特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家大湾原新迪纺织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苍南县司法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苍南县灵宜线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9867927
传 真: 0577-59867927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jpg
709.8 KB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jpg
292.6 KB
采购人: 苍南县司法局
项目名称: 苍南县司法局智慧矫正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苍南县司法局智慧矫正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19年1月,司法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智慧矫正”战略部署,深入开展部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定浙江省为全国“智慧矫正”试点省份。温州市苍南县被列入全国“智慧矫正”县级试点单位,拟于2021年5月份验收,时间紧迫;2、经过业主单位确认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产品完全符合司法部《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和《智慧矫正中心达标综合评价表》验收条件且唯一通过与省平台对接和应用测试的符合部标要求的厂家,同时武汉纽特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浙江总代理。综上所诉,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武汉纽特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家大湾原新迪纺织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苍南县司法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苍南县灵宜线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9867927
传 真: 0577-59867927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jpg
709.8 KB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jpg
292.6 KB